临汾市应急管理系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45条措施——
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安全运营
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督,全周期提升服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日前,市应急管理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出台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45条措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质量,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安全生产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安全运营。
45条措施,聚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许可发放、安全培训教育等重点环节,切准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问题,转变思维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从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贴近市场主体主动服务三个方面,出台实用、管用、有效措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全程网办”,证照电子化,实现市场主体“0”跑腿;深度压减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可通过政务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审核查验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承诺时限,对不需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变更类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程序、即时办理;推行行政许可容缺许可,行政许可事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即可进入审查程序;对取得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类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实施产能核增保供煤矿并联审批,简化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统筹实施“小众工程”安全培训考核。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进执法终端应用,逐步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严格计划执法,坚持编制报批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频率,避免对企业重复检查;优化执法检查频次,对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企业,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实行执法检查照单实施,重点行业领域推行照单检查、标准执法、依法处罚,防止执法任性;推行说理式自由裁量,实施行政处罚,要将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以及裁量基准适用向企业作出解释说明,避免随意裁量。
贴近市场主体主动服务方面,常态化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及“安全体检”,政府“买单”组织专家力量助力安全生产;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共享;整治提升化工园区,确保项目引进安全高效;帮助企业开展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快处市场主体问题诉求;开展超前安全风险预判,结合季节性和安全生产特点,对重点行业领域对症制定源头防控措施;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为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市应急管理局已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至各级各部门,下一步还将组织对相关措施进行再细化,确保措施更有针对性、更好操作,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守护好我市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