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从今年起,市财政将每年拿出300万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奖励会展企业,努力将太原打造成我省会展经济核心区和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会展城市。
今后,太原将优化会展行政审批环节。《意见》规定,除现有对会展活动有审批(报备)职能的部门对会展活动审批(报备)外,取消其他非规范性审批。会展收费和检查原则上将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进行。
此外,太原还将加快培育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现有会展企业通过多样化资本运作方式,上规模、上档次,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大型会展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际、国内知名会展企业到太原设立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和合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