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公布山西省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晋企发〔2023〕29号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晋企发〔2022〕78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评申报、各市审核评价、省级汇总等程序,现公布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等486家企业为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础。为夯实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基础,形成良好的培育发展层次,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断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做好跟踪服务和监测指导。创新型中小企业要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早日发展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山西省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xl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