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度新推政策,构筑良好的环境基础,以期可持续地引入高质量外资落“沪”。
4月4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举行,上海市副市长华源介绍《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和《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内容。
今年以来,上海外贸外资开局实现平稳增长。1月-2月,全市货物进出口6815.6亿元,在去年同期高基数、高增速的基础上增长0.7%;实际使用外资49.61亿美元,增长18%。
2022年,上海市货物进出口和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全市外贸进出口4.19万亿元,增长3.2%,连续两年突破4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239.56亿美元,连续三年稳定在200亿美元以上。
这份成绩单来之不易。为了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外贸进出口的影响,上海市政府曾发布包括《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在内的多项方案计划,提出支持外资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帮助外贸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引导等系列措施,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推出实际举措,努力稳定外贸,积极吸引外资。
具体来看,本次两项政策延续、落实了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还结合了上海实际,以此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发展,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外贸外资提升,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外贸外资服务保障。
“今年外贸受外需放缓影响,因此保持外贸平稳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是主要目标。与此同时,提升外贸发展质量也是我国的目标之一。”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东部沿海省份的外贸基础大、产业基础强,规模较大,自然需挑起稳外贸的大梁,想方设法寻找增量。
“近期很多外资企业高管正密集来华来沪访问考察。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加强与国际制造业外资龙头企业总部的沟通,通过举办一系列海外主题推介活动,加大上海制造业海外推介力度,同时吸引更多产业领域的海外重点机构和高端人才到上海扎根发展。”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戎之勤在会上表示,2022年,上海市制造业外商投资增长约17%,增速明显快于工业投资平均增速,也体现了外资继续坚定不移深耕上海、加码中国的信心。下一步,上海将结合上述若干措施,支持外资优化在沪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外资的低碳发展、优化制造业外资服务工作,加快培育外资制造业功能性机构。
《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促进外贸稳规模、促转型、拓市场、优环境为主线,主要提出四个方面21条措施。
一是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聚焦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通关、金融和退税等方面支持。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两头在外”医疗器械产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鼓励扩大重点能源矿产和重要农产品进口。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00亿元外贸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全年承保规模不低于500亿美元等。
二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释放外贸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三期扩区,研究扩大洋山特殊综保区径予放行口岸。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加快推进再制造产品按新品进口实施监管试点。支持银行机构对离岸贸易结算跨币种收付。积极稳妥在本市锚地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业务等。
三是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以深入实施RCEP为契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举办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下展,组织更多企业参加广交会线下展。加大企业参加海外重点展会展位费支持。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建设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跨境货物贸易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等。
四是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围绕边境和边境后措施,加大外经贸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支持合规企业申请特定两用物项通用许可。拓展长三角区域异地货站业务。支持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调查。拓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业务范围。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等。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聚焦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主要提出四个方面20条措施。
一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提升扩大开放水平。支持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先行先试。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探索扩大开放措施等。
二是提升引进外资能级,围绕支持和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支持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产业政策、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改造等政策。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法依规享受资助和奖励。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鼓励外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支持更多高能级首店、新品落户上海。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三是加大外资发展要素支持,围绕财税、金融、人员往来、进出口等方面提出支持或便利化举措,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强化外资项目专班和专员服务机制。支持各区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企业、外商新增投资项目、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给予奖励。在全市范围试点拓宽QFLP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为外资企业的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
四是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围绕加强投资促进服务,保护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主要提出:开展“投资上海”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建立驻沪外国商协会专员对接机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多语种服务。实现涉外服务专窗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许可等高频事项中英文在线办理功能。畅通外资企业投诉渠道。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