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曾招聘到一位已婚女会计,试用期满提供三甲医院体验报告合格后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未曾想刚签完劳动合同几天后即告知公司人事已怀孕提出要休产假。然后就是产检并拒绝加班几个月间处半休假状态等一阵操作。待143天产假结束拿到生育津贴的次日即失联了。既不交接工作也不办离职手续。公司实在忍无可忍!只能采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双倍补偿金了事。
无独有偶。劳动法中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各省市分别各有一套司法解释。在实际操作中,凡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绝大部分被当地法院认定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双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法律界定的模糊导致中小微企业主成为劳动法的躺枪受害者。
综上所述,现行劳动法已成为中小微企业头顶上不合体的紧箍咒。在国内经济日益下行的形势下中小微企业大多已苟延残喘,步履维艰!紧箍咒该松一松了,劳动法也应根据国情重新修订了。国企央企财大气粗,占尽各项国家资源,履行现行劳动法毫无压力。而数百万计中小微民企势单力薄,迫切需要国家根据国情重新修订劳动法来续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