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系列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有关内容。上海市副市长华源表示,上海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始终把高质量做好外贸外资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多轮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贸易枢纽功能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首选地的地位更加巩固。2022年,全市货物进出口和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全市外贸进出口4.19万亿元,增长3.2%,连续两年突破4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239.56亿美元,连续三年稳定在200亿美元以上。今年以来,上海外贸外资开局实现平稳增长,展现出了较强的发展韧性。1-2月,全市货物进出口6815.6亿元,在去年同期高基数、高增速的基础上增长0.7%;实际使用外资49.61亿美元,增长18%;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1家、外资研发中心5家,累计分别达到902家、536家。
为进一步巩固外贸外资回稳向好势头,同时,积极应对外部复杂形势下面临的多种挑战,继续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上海制定形成了《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
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系统集成
本次两项政策措施的制定注重全面落实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各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举措,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系统集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可以概括为“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发展。两项政策措施都聚焦贯彻落实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充分发挥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开放平台作用,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和深层次改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外资外贸创新发展。二是坚持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外贸外资提升。两项政策措施都注重聚焦上海产业发展重点,突出围绕3+6产业、新赛道和未来产业,以及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等发展新趋势,吸引集聚总部、研发等高能级主体,支持外贸外资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努力实现外贸外资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外贸外资服务保障。
在制定两项政策措施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外贸外资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帮助外贸外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持续提高综合竞争力,让中外企业在沪更好稳预期、强信心,实现更好更大发展。
《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本次稳外贸若干政策措施以促进外贸稳规模、促转型、拓市场、优环境为主线,主要提出四个方面21条措施。
一是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聚焦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通关、金融和退税等方面支持。主要提出: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两头在外”医疗器械产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鼓励扩大重点能源矿产和重要农产品进口。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00亿元外贸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全年承保规模不低于500亿美元等。
二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释放外贸发展新动能。主要提出:加快推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三期扩区,研究扩大洋山特殊综保区径予放行口岸。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加快推进再制造产品按新品进口实施监管试点。支持银行机构对离岸贸易结算跨币种收付。积极稳妥在本市锚地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业务等。
三是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以深入实施RCEP为契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主要提出:举办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下展,组织更多企业参加广交会线下展。加大企业参加海外重点展会展位费支持。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建设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跨境货物贸易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等。
四是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围绕边境和边境后措施,加大外经贸公共服务保障力度。主要提出:支持合规企业申请特定两用物项通用许可。拓展长三角区域异地货站业务。支持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案件调查。拓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业务范围。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设立业务机构等。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本次稳外资若干措施聚焦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主要提出四个方面20条措施。
一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提升扩大开放水平。主要提出:支持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先行先试。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探索扩大开放措施等。
二是提升引进外资能级,围绕支持和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主要提出:支持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产业政策、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改造等政策。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法依规享受资助和奖励。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鼓励外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支持更多高能级首店、新品落户上海。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三是加大外资发展要素支持,围绕财税、金融、人员往来、进出口等方面提出支持或便利化举措,推动外资项目落地。主要提出:强化外资项目专班和专员服务机制。支持各区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企业、外商新增投资项目、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给予奖励。在全市范围试点拓宽QFLP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为外资企业的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
四是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围绕加强投资促进服务,保护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主要提出:开展“投资上海”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建立驻沪外国商协会专员对接机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多语种服务。实现涉外服务专窗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许可等高频事项中英文在线办理功能。畅通外资企业投诉渠道。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