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等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部署,甘肃省决定从3月下旬起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此次整治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以全面排查矿山安全隐患、狠抓安全防范,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为目标。
整治范围包括全省各类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计划复工复产、停产停建矿山按照正常生产建设矿山进行综合整治,长期停产停建而复产复工无希望无价值的矿山由属地政府纳入整顿关闭范围予以彻底关闭退出。
此次整治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组织督促矿山企业全面彻底开展摸排整治。各级应急局推动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推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属地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本性问题、老大难问题。对照《2023年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一批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矿山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重点抓好3方面19项工作任务。
此次整治分为安排部署阶段、企业查改阶段、执法检查阶段、总结评估阶段四个阶段。要求各市(州)、县(区)成立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到企业开展检查,并组织制定辖区非煤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方案,建立三类企业清单,明确“三个一批”工作牵头部门和任务期限,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省安委办将组织五个督查组对各地及矿山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改走过场、不认真、重大风险研判不准确、重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