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批典型经验的通知”。
一共总结了六个方面十条典型经验做法,要求各地结合创区实际,“积极有序加以推广运用”。
在这批典型经验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共富工坊”。
所谓共富工坊,是由村(社区)、企业等党组织结对共建,利用闲置房屋土地等创办工坊,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把适合的生产加工环节布局到农村,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家门口就业,降低企业生产用工用地成本,实现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推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集体增富。
“共富工坊”可以理解为“共同富裕的合作社”,或者理解为“合作社的2.0版”。
传统的合作社又叫“供销合作社”,主要是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生产资料等,也把共同富裕列为主要目标;“共富工坊”相当于把就业机会直接进入农村,让农民不离开家乡就可以打工,避免了农村青壮年集中外出造成的一系列负面现象:乡村凋敝、留守儿童、老年人无人照顾、外出打工成本较高等,也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共建成“共富工坊”5599 家,累计吸纳农民就业 27.8 万人,人均月增收约 2600 元,合计年增收约 87 亿元。
浙江宣布要在3年内建设1万家“共富工坊”。
中国供销合作社对“共富工坊”的做法也非常重视,曾在官网进行过介绍。(下图)
可以看出,“共富工坊”跟“供销合作社”构成了互补关系,成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新途径。
浙江是共同富裕搞得比较好的地区,主要原因跟民营企业的发达,以及地方政府重视共同富裕有关。而共富工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此,国家把第三个国家级示范区(引领区)——共同富裕示范区授予了浙江,希望浙江能探索出更多的、可以在全国推广的经验。
全国第一个国家级示范区是深圳,名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二个是浦东,名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上图是最新公布的,主要省市城乡居民202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
浙江在四个经济大省和2个最重要直辖市中,城乡人均收入比值(城镇/农村)最低。也就是说,浙江城乡差距最小。
浙江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7565元,显著超过了广东、江苏和山东,也超过北京农村居民收入,仅比上海略低,这是相当不容易的成就。
从发改委公布的资料看,浙江已经建成的共富工坊可以帮加入的农民“人均月增收2600元”,一年下来就是人均增收3.12万元。
从网上搜索的情况看,最先借鉴浙江经验搞“共富工坊”的是敏感的山东省,目前武城县、乐陵市、邹平市等地成立了共富工坊。(下图)
鉴于发改委把“共富工坊”列为此次发布的、浙江共同富裕经验的头条,可以想见,未来一定会有更多省份学习经验,建立适合自己的“共富工坊”。
“合作社2.0”,将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