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波动越来越频繁,成为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风险。那么,是否有抵御风险的好办法。
三头大蒜,三元四角钱。这是近期太原市场上蒜价高涨的真实一幕。但是,早已见怪不怪的人们知道,价格“大起”之后,“大落”迟早到来。正如前些年的鸡蛋、生猪价格剧烈波动造成农民丰产不丰收。
价格风险,已成为继自然灾害之后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风险。面对越来越频繁的农产品价格波动,有没有抵御风险的好办法?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不久前,省金融办、山西证监局等举办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也特别提到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开展‘保险+期货’试点”。而在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地,相关试点已纷纷落地。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与期货跨界合作,有望为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提供市场化的解决机制,让农民免受价格波动之苦。
“保险+期货”有啥魅力
自2007年以来,以人保财险为主推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范对象是自然风险,如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等。而“保险+期货”,“保”的则是农业的市场风险,主要是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
“保险+期货”出现的背景是,国内主粮作物进口不断扩大,受外部市场因素影响越来越强,价格波动幅度扩大;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面临市场化改革,保障农民收益稳定面临新考验。
多年来,我国管理农业市场风险的办法是依靠政府补贴,比如在粮食储备过程中执行最低收购价、实行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指导等,保护农民利益。但该政策不仅带来过重的财政负担,而且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扭曲,无法向产业链反映真实的价格信号。
那么,如何通过市场力量、科学地引导农产品价格,同时很好地保护农民的利润?近年来,保险业对此进行了一些探索。
首先推出的是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我省,高平率先针对这一保险进行了试点。该保险合同规定,保险生猪的约定出栏6个月“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猪粮比”时(生猪价格和作为生猪主要饲料的玉米价格的比值),视为保险事故发生,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太原市,娄烦县以扶贫项目方式试点了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
然而从实际操作上看,用单一的农产品价格保险规避价格波动这样的系统性风险,仍存在许多困难。最主要的问题,一是作为保险标的的价格,缺乏科学公开的权威数据支撑;二是价格险的理赔概率要远高于其他险种,保险公司由于价格暴跌、保费完全无法覆盖理赔金额的风险。
这时,人们想到了管理风险的另一种工具——期货。
对大宗商品来说,期货一直是对冲风险的有效工具。人们利用它的套期保值功能,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合约,提前锁定商品价格,从而规避未知的风险。比如在美国,农户通过期货市场参考大豆、玉米的比价关系,来调整种植结构。
中国的农民能否也用期货来管理风险呢?
与大商所率先推动“保险+期货”的新湖期货负责人李北新认为,农户利用期货市场还存在一定限制。“我们都知道用期货可以对冲风险,但跟农户、合作社打交道发现,让他们真正对期货有理解,过程漫长而且复杂。”事实上,农民的知识结构、资金水平、信息获取,客观上都难以满足期货的专业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业与期货行业发现了双方的契合点。保险,在农村地区有老百姓的信任和覆盖率优势;而期货具备市场化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机制。双方合作,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分散风险、从而提高自己的承保能力;对于期货来讲,解决了对接“三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保险+期货”怎么运作
省期货业协会负责人介绍,所谓“保险+期货”试点,全称是“价格保险+场外期权+场内期货”试点。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期货公司、政府部门等。
其中,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以商品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价格数据为基础,设计出针对农产品价格的保险和场外期权产品,农民并不需要了解复杂的期货市场交易,而是向保险公司买入价格保险,保险公司用保费向期货公司买入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再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对冲。那么,如果农产品价格下跌,原本农民利益必然受损,现在则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赔付,而由于保险公司买入了看跌期权,价格下跌造成的亏损能够在整个期货市场化解,靠众多的交易投资者分散风险,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闭环。在这个闭环中,期货市场充当了“再保险”的角色。
2015年,大商所和新湖期货联手运作了“保险+期货”第一单——人保财险玉米期货价格险项目。当年8月,人保财险与锦州义县合作社达成合作协议。合作社购买了人保财险的玉米价格保险1000吨,保费为11.58万元,期货合约目标价格为2160元。同时,人保财险以相同条款,花9.66万元购买了新湖期货的玉米期货看跌期权1000吨产品,以对冲未来玉米价格下降可能带来的赔付风险。到2015年11月16日,也就是项目了结时,玉米价格跌到1918元,跌破了2160元的目标价格。这时,新湖期货赔付保险公司24万元,后者再将钱赔给农户。
最后的结果是,农户出了11.58万元保费,获赔24万元;保险公司收取保费11.58万元,支出9.66万元,成功转移赔付风险;新湖期货收了9.66万元权利金,向前者进行了赔付,损失则通过期货市场交易最终得以分散。
若农产品价格没有下跌,会是什么情况呢?对农户来说,相当于出了保费,把它价格锁定了。一旦跌下来,由保险公司来赔付他;一旦涨上去了,那么他的现货价格会卖得很高,起到了套期保值的作用。只是农户不用亲自去做套期保值,而是由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帮助他利用了期货市场。
目前,“保险+期货”针对的是农产品上市期货品种,如玉米、鸡蛋、棉花等。李北新说,在有些省份,有人曾问能否做芸豆、生姜的“保险+期货”,答案是暂时还做不了。“因为没有对应的期货品种,也就没有期货市场替保险公司去分散市场风险。”
模式推广还需各方努力
作为新生事物,“保险+期货”推广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并有赖于各方持续努力。
人保集团专家李华建议,推动国家试点对主要粮食作物的期货价格保险实施保费补贴。据了解,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可将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纳入到农产品价格改革总体方案,对期货价格保险实行政策性补贴,比如先选取玉米、大豆、棉花、橡胶和糖料为试点的产品,在部分主要产区率先试点,使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逐步替代最低收购价、粮食临时收储等价格支持政策,从而激发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李华还建议完善期货市场,为“保险+期货”提供保障。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场内期权欠缺,场内交易品种不足,部分农产品价格风险无法通过场内期权交易实现风险对冲。通过农产品场内期权,引入更有实力、合格的交易主体,将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保险能力。此外,场外市场建设也有利于风险的对冲。
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创新机制,“保险+期货”还需要政府部门深度参与。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长远规划和操作规程,形成科学的运行机制。
山西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我省的涉农企业、金融机构来说,“保险+期货”还很陌生。对企业来说,要有一定风险意识,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期货、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的联动机制,为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价格管理与风险管理服务,从而为扶贫攻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