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24次会议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主要审议的核心为教育机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营利性教育机构(包括培训机构,民办学校等)将以企业形式存在,资产证券化障碍消除;而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将以民办非企业法人形式存在,享受土地、税务等财政扶持。
就目前的行业现状来看:
1、传统行业表现低迷,教育培训行业一枝独秀,行业增速15%。2016年教育培训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8000亿,其中公办教育市场规模4500亿,民办教育市场规模6500亿,培训市场规模7000亿;
2、上市与挂牌数量与行业规模、体量严重不符。截止2016年2月,教育行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仅有68家,预计到年底达到80-90家,主要集中在教育信息化和职业培训领域;A股上市公司涉及教育行业49家,主要集中在教育信息化及职业教育领域;海外上市公司18家,主要集中在职业教育及K12培训领域;
3、并购重组有加大趋势,与其他行业相比,规模偏小。2015年行业发生并购27起,涉及金额110亿元人民币,是2014年的2.5倍。
教育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允许盈利性机构以企业法人形式存在,回报合法化,将激发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培训行业的热情,行业迎来一个发展高潮;
2、机构身份合法化,挂牌数量甚至直接IPO数量未来几年将出现爆发式增长,资产证券化浪潮下,千亿市值规模机构将亮相A股市场;
3、上市和挂牌将改变整个教育行业竞争格局和业态,强者恒强,优秀机构借助资本力量加大对行业整合,借助科技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压缩中小机构的生存空间;
4、未来行业机构将以“品牌+特色”格局存在,具有品牌优势的大中机构和具有教学或模式特色的中小机构共同支撑行业高速发展;
5、非义务教育阶段明确为非营利性质,将促使该领域机构洗牌!国家明确在土地划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必然加大力度监督举办者从学校获取回报方式或比例,传统VIE形式或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