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力帆”)已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月6日,力帆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河南力帆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公告,河南力帆自2020 年以来无实质业务开展,截至2022年 9月30日,河南力帆未经审计净资产-15,360万元,负债总额18914万元,严重资不抵债,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力帆科技指出,为优化经营结构、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障河南力帆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河南力帆拟以资不抵债且不能偿还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河南力帆成立于201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攀洪。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四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给由力帆另一子公司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