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湖南省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副省长李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黎咸兴主持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群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夏季攻势”3649项任务全部完成。开展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完成324个年度重点项目治理、“民生实事”10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全省640个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现状调查及评估、617个建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和7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统筹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交办244个问题完成整改202个。1163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利剑”行动,全省7040个风险隐患完成整改或实现风险降级。对全省981家医疗机构废水处置进行排查整治。7097个危废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新增环保上市企业3家。新增4个县(市、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3个地区获“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对20个“两高”项目进行清单管理。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08件,涉及赔偿金额1.4亿元。
通过努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取得重大突破: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位居中部第一;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西洞庭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Ⅲ类,南洞庭湖首次达到Ⅲ类;全省32个市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永州、张家界、怀化、邵阳4个市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30名。全省空气质量有新进步: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下达指标;重污染天气比例0.2%,同比下降60%;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湘西自治州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省六项污染物浓度均值连续三年稳定达标。
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提档进位,会议明确,今年将持续发起“夏季攻势”,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和“守护蓝天”行动。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洞庭湖总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继续推进“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700个农村生活污水和93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统筹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启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对省属重点企业探索开展例行督察。开展枯水期、特护期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利剑”行动。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形成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等工作成果。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和历史遗留渣堆污染问题整治。开展“春风行动”,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相关负责人,省生环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市州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州)长,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督察专员,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