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晋中市文明办获悉,省文明委下发文件,对2014—2015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晋中市获得多项荣誉。晋中市荣获2014—2015年度山西省文明城市,介休市荣获2014—2015年度山西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灵石县、左权县、昔阳县荣获2014—2015年度山西省文明县城。此外,我市还有12个文明乡镇,17个文明村,17个文明单位标兵,85个文明单位,9个文明社区,5个文明景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5人获得此次表彰荣誉。
晋中市创成山西省文明城市,是近三年来锲而不舍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市上下各部门、各行各业、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共同参与、共同奉献的成果。我市将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将坚持创建为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创建机制,不断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巩固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