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5证券简称:齐鲁银行公告编号:2023-011
可转债代码:113065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50%的股东,其表决权将相应受到限制。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2603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075850
传真:0531-81915514
电子邮箱:ir qlbchina.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2603室
邮政编码:250014
(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时: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应行使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23年3月7日在济南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将按时出席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30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书面告知贵行。
本人(或本公司)证券账号:
本人(或本公司)持股数:
本人(或受托人)联系电话:
股东:
(法人股东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证券代码:601665证券简称:齐鲁银行公告编号:2023-009
可转债代码:113065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黄家栋先生的辞呈。因年龄原因,黄家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家栋先生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黄家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且其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前,由副董事长张华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对黄家栋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65证券简称:齐鲁银行公告编号:2023-010
可转债代码:113065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华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郑祖刚先生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黄家栋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同意提名郑祖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郑祖刚先生的简历具体如下:
郑祖刚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党委书记。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处办事员、办公室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东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