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7年,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再次“解绑”。
2月17日,为适应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要,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下称“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规定》三项自律规则,持续强化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等板块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
根据管理规则,在参与网下打新业务中,期货公司被正式纳入专业机构投资者行列。从注册程序看,期货公司在中证协完成注册后,可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同时,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重大利好!期货公司打新再“解绑”:可直接参与首发网下配售!已有机构展开行动
据了解,2016年9月1日,国内期货公司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参与网下“打新”业务正式放开。当时中证协发布的一份《关于受理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与申购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可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向协会推荐注册,证券公司应负责对所推荐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保证所推荐的网下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通知发布后,当时便有国内不少期货公司相继跟进,积极筹划推出相关产品。
所谓网下打新,也就是新股网下申购,指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由主承销商根据对发行人投资价值分析后,提供发行价格区间,把欲发行的一部分股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根据认购结果确定发行价格,按发行价格配售给特定的投资者。对于期货公司来说,参与网下打新业务将有利于拓宽相关业务发展空间,有利于其增厚公司收益。
从过去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参与新股申购的方式来看,物产中大(4.76 -0.42%,诊股)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告诉期货日报记者,公司参与新股申购主要是网上打新和向承销商的推荐类机构询价两种方式。其中网上打新需要有相应的持仓市值以及对应的保证金,并且在打新过程中资金被封闭,中签率较低;而推荐类询价的获配比例通常也比较低。
“从具体流程来看,在此前参与网下打新业务时,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要按照协会和交易所要求,先向证券公司提交资格申报和询价,询价成功后划款确认。”华金期货资管部副总裁王洁珊说。
在景川看来,后续期货公司以及资管子公司可在有关系统对接后直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的竞价,无需持有一定股票市值,资金使用效率将得到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优化网下投资者队伍,充分发挥投资者价格发现的关键作用,管理规则也从投资经验、专业能力、内部控制、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对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这对期货公司的专业化水平和合规风控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亿元(含)以上, 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
“从相关条款来看,管理规则对期货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有诸多新的要求,例如除了有丰富的证券投资交易经验之外,还增加了良好的信用记录、专业证券研究定价能力、必要的合规风控能力、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有管理产品规模和持续时间的规定。”广州金控期货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程小勇告诉记者,新规下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需要满足上述需求,这就要求期货公司持续增强自身对新股的研究定价能力和自身产品管理能力。
王洁珊也表示,管理规则的发布对今后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参与首次网下申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要求(如投资研究员、投资经理、合规人员、产品类型等)、制度要求、工作流程要求等。在此情况下,权益类、混合类产品规模较小的机构将难以参与首次网下申购资格申报,对权益类或者混合类产品规模较大的机构会相对有利。
“目前,我们华金期货正在对新制度进行研读、解读和培训,在人员储备方面招收研究员(须有2年以上权益类资产研究)、投资经理(须2年以上权益类或混合类产品在沪深交易所的投资管理能力)、合规风控人员(应具备两年(含)以上金融合规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人才;同时拟定相关制度,对相关投资研究估值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询价申报、风险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统一安排。此外,在产品设立上,拟设立权益类或混合类产品,且投资子基金的比例不超过产品规模的20%。”王洁珊说。
总的来看,程小勇认为,新规能够助力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和资管业务发展打开空间,其中资金雄厚、研究能力强和自身管理产品符合要求的部分期货公司将获得网下打新资格,同时也将进一步拉开国内期货公司的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