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一网友称参团来广西旅游时被强制购物,因没有达到消费标准,导游不给发房卡引发争执。
据悉,该旅行团团费为398元,行程为7天6晚,从海南出发,游览点包括桂林、北海在内的三个城市,购物点有十多个。2月7日晚,广西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回应称,经初步核查,涉事旅行社、导游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已被立案调查。
“你来旅游是要花钱的”“白吃白住白喝,回去领600块钱”……视频中,迎接游客的不是宾至如归,却是赤裸裸的威逼。蛮横的行为只让人看到了游客的购物“义务”,却不见该有的旅游服务。动辄以游客流落街头相威胁,怎么说都不是发生纠纷后合适的处理方式。尤其是,报道中提及该团还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
现在因涉嫌“不合理低价游”被立案调查,对于涉事旅行社和导游来说,应该并不意外。398元7天6晚的旅游团,算得上“低价”,至于其中是否存在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查证。但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打动游客的是细节,赶走游客的也是细节。
“桂林山水甲天下”,服务也该向“甲天下”看齐。旅游城市在重新开门纳客之时,出现此类“消费不达标不给房间卡”事件,处理不好恐怕会干扰当地旅游市场的复苏进程。好在执法部门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理涉旅纠纷,这不仅是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是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之举。
旅游城市不仅仅是靠绝美山水吸引游客,其旅游服务、口碑也是软实力的体现。因此,对“不合理低价游”当不止于事后处理,更有赖于日常监管。“不合理低价游”影响当地形象,还会破坏旅游生态,执法部门当零容忍。
此事被曝光后,不乏一些人和导游“站在一起”,指责游客“你别报购物团呀”。诚然,“不合理低价游”是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对价格敏感的老年群体,自然就成了“购物团”主要围猎对象,这也是质量低下、服务低劣的“购物团”仍然屡禁不止的原因。
但游客无论是否“心知肚明”,都不能以此为理由强迫购物,因为这已经涉嫌违法。
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单独支付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单独安排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游客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游客行程的除外。可见,协商一致或游客要求才是例外情况,也是为旅行社划定的底线。
总之,旅游回归服务本位,游客才能宾至如归。而赶走游客,绝不该是旅游服务所为。
撰稿/翛然(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