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条汉子围攻联想声势浩大,持续几个月,上边不管,联想也不回应,就让他们几个人说,司马南的粉丝从一百万涨到五百万。他们随便说,到最后反正是没人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们的思想体系是左翼民粹,左翼历史虚无主义。涉及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深层次问题。包括引进外资和自主创新的关系,国有企业改制有没有侵吞,暴富阶层的合法性。去年中央提出共同富裕。4条汉子选中联想做突破口,只是一边说话,就讨论不起来。
历史上20年前我们已争论过了,当时争论比现在深刻的多。很有意思的是,冯仑提出第一桶金来源不合法,资本有原罪,要求公开宣布赦免原罪,这是一个哲学命题。他是代表暴富阶层,代表右派提出来的,和去年4条汉子所代表的左翼民粹思潮,完全是相反。当时暴富阶层刚刚形成,有没有理论代言人是利益集团能不能形成的重要的标志,如没有理论代言,永远就是孤立个体,松散的,形不成利益集团。
既然他们自己提出来,就是公开挑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一方面他又揭露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第一桶金。上面也清楚,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争论很有智慧。
暴富阶层不成熟没经验,暴富太快,水平太低,大多数人韬光养晦,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但总有几个人想跳出来,替他们这一伙人来争点合法性,编出一个说法流行20年,说中国老百姓仇富。第一桶金我就是白拿,我公开承认了,谁说我谁就是仇富。我认为他们太嚣张,自己占了大便宜,政府也没追究,你有钱就花,干嘛非要参政?非要占据舆论中心?你总要给其他人留点什么呀。
我1998年发表一篇文章,我这辈子写的最好的一篇,揭露权力资本化。意思是说改革初期七八十年代,第一桶金怎么来,主要是权力转化来,一部分是有权的人子女亲属利用特权,一部分是各种优惠政策,双轨制有很大空子,有些敢冒险的自己都下去了。
再有一种利用改制化公为私。最早的不是国企改制,是农村承包,集体财产全国也不多,大概有十几亿,被社队干部侵吞。1993年乡镇企业的明晰产权,把红帽子给摘掉了,集体企业产权划归给了经营者,这件事没有很大反对,因为企业是他们自己干出来。到1994年国企抓大放小,地方国企业大批改制,落到经营者手里,6,000万工人下岗补偿不足,成为巨大社会问题。
暴富阶层从80年代万元户,膨胀1000倍,到百万元户 千万元户,社会肯定要有很大的震动。我认为像冯仑他们不明智,不应该提出这个问题来,引起争论对自己没什么好处。80年代是一个灰色经济说不清。比如说,贷款是领导批的,外资要求计委做担保,都是政府权力担保,中国个人没财产,企业财产是行政控制,国家所有,不能拿出来做抵押。1986年宪法才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有偿转让。
个人下海以后,第一笔贷款怎么得到?是权力做担保,单位借钱,批贷款。房地产相当公司玩空手道。应该先交押金再拿土地证,房地产公司没有资本积累,就靠关系,背后也是有权力后台的,这些人先拿了土地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支付买地的钱给政府。就是政府给一个空子,这本身就是第一桶金。是违规的。如个人得好处就是违法。我们大家都相信一定是有很多人得了好处。你能不能去追究他?追诉期是多长?现在40多年了,法律追溯期没有定出来。去年有舆论说国企改革要倒查30年。估价真是说不清楚。什么叫贵卖,什么叫贱卖?说不清楚的
当时我就组织了两场讨论。杨鹏说根本没原罪这回事,计划经济末期完全丧失合法性,所有规定全是错的,出来发财是天然合理,就应该突破所有的规定。冯仑是党校教师出身,他就是个比喻。我说那不对,已经传到全社会了,是他自己承认有原罪的。卢周来考证一下,说查了基督教教义,你们引用原罪这个词儿,从基督教搬过来,你们缺乏基本知识,原罪是只能赎罪不能赦免,从来没有说赦免原罪这一说。
这种说法还是有力度的,这就是当时的争论。
比较积极的是武克刚,他发表长篇讲演,说企业家应认真对待社会不满,态度还不错。只不过我跟他对话在网上公布了之后,以后他就不理我了。很明显这样的对话,对暴富阶层是不利的。他们知道自己冒失了,不应该说这事儿。闷声发大财,也只能这样。
我1998年的文章写得很清楚,中国渐进改革的基本矛盾,是权力资本化少数人暴富,但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得不到合法性,这是渐进改革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没有调和余地,休想一边推翻一边,是一个长期紧张和对立。
又过了20年,资产又翻了1000倍,完成了国际大循环。引起人民群众更加不满,这就是去年四条汉子提出问题的重要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