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高院”1月17日消息,近日,海南省高院对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原局长,澄迈县委原书记杨思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杨思涛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对杨思涛的死缓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思涛在澄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收、出让和变性,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容积率调整,政府工程项目承揽,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33827.73余万元。另滥用职权,违规指定项目建设、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14.351万元。杨思涛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
2021年6月15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对杨思涛案进行公开审理,以受贿罪判处杨思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杨思涛不服,提出上诉。
2020年8月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思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杨思涛在澄迈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在土地征收、政府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和约定收受巨额贿赂。另滥用职权,违规指定项目建设、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据报道,当时杨思涛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
据公开简历,杨思涛生于1964年11月,曾在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工作,任海南化肥项目经理(正处级)。2000年,杨思涛调任海南省澄迈县副县长,后任县委副书记。2006年,杨思涛任澄迈县县长。
2008年,杨思涛任澄迈县委书记,次年明确为副厅级,2012年明确为正厅级,杨思涛共担任澄迈县委书记长达9年。
2017年,杨思涛调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4月被查。
2020年7月,杨思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杨思涛违反政治纪律,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和换届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杨思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烧香拜佛中寻求精神寄托,手执公器却心怀私欲,大搞家族式腐败,将手中的权力变成家族攫取利益的工具,热衷于搭“天线”、通“人脉”,“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滥权妄为,严重破坏了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杨思涛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思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给予杨思涛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2月报道,杨思涛在任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期间,擅自以县投资委员会会议代替县委常委会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违规决策议题220个,从中攫取巨额利益。
杨思涛简历
杨思涛,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95.07 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西部公司通讯发讯台责任技术员、电源站站长、副台长兼工会主席、台长、党支部书记;
1995.07——2000.11 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副处级干部、海南化肥项目经理(正处级);
2000.11——2004.12 历任海南省澄迈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4.12——2006.02 任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02——2008.05 任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8.05——2017.05 任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2009年8月晋升为副厅级,2012年8月晋升为正厅级);
2017.05——2017.06 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7.06,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4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