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娄烦县公安局
1月14日正值农历小年,娄烦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五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治安处罚21人。
1月14日晚,娄烦县全面启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18个巡逻队出台18台警车开展禁放动态巡逻查控。同时,强化依法打击处理,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违规燃放线索,及时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案件,共计查处此类案件21起,治安处罚21人,收缴烟花爆竹40余件。
春节即将到来,今年太原市娄烦县将继续严格执行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政策。娄烦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禁炮宣传工作,出动宣传车数120余次,每日不间断进行宣传,运用各村的大喇叭开展宣传,做到禁炮工作家喻户晓。
同时,出台《娄烦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方位、多举措增强居民禁燃禁放意识,让群众充分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喜迎春节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