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最高检发布消息,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傅学宾一案,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名副厅级干部涉嫌的罪名除了常见的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还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
傅学宾生于1963年9月,宣威人,曾任曲靖市麒麟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底转岗市人大,2021年2月被查,2022年8月被双开。
通报显示,此人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毫无底线、下限,毫无廉耻、羞耻,毫无党性、初心,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大肆敛财。
傅学宾涉嫌犯罪问题到底有多严重?据最高检,其共涉嫌10宗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具体来说,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傅学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
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
串通投标,情节严重;
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
纠集他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
日前,该案分别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