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按照全省“1+30”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太原市决定从1月10日12时至1月13日12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橙色预警应急响应,针对工业源、燃烧源、扬尘源、移动源等采取减排措施。其中明确,“禁放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会商研判情况,1月10日,太原市偏南风,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午后和夜间污染物积累,污染逐步转重;1月11日至12日,湿度增大,偏南风为主,可能有弱降水,污染物扩散条件更差,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短时可能达到重度污染;1月13日,持续降水过程,午后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夜间受冷空气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好。
减排措施包括:
在工业源减排方面,全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1555家企业中,已经停产的企业,在1月13日12时前暂停恢复生产;正在生产的企业,全面启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我市明确炭黑、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错峰生产。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停产;除绩效评级为A级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非引领性搅拌站停产。
在面源污染管控方面,坚决杜绝“禁煤区”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在橙色预警期间,环境敏感区周围1公里范围内暂停道路切割和沥青铺设、露天切割和焊接等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烟花爆竹“五禁(禁生产、禁经营、禁储存、禁运输、禁燃放)”检查,未经市政府发布公告,“禁放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扬尘源污染管控方面,禁止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作业。矿山、矿石料场、石板材厂停止露天作业。
在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橙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停止国五以下(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包含燃气车辆)上路行驶;除污泥运输车外,全市范围内停止渣土运输。对各类施工机械的使用区域,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