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筱玲在担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刑三庭庭长,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期间,徇私枉法,把审判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诉讼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罗筱玲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筱玲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娄底市第六届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娄底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罗筱玲出生于1966年12月,早期任职湖南省高院,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等职。
2019年1月,她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同月当选为院长。
2022年6月15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