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法官。
现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8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法委副书记
2000.03-2001.10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1-2001.10黑龙江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2.03-2004.1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8.0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其间:2014.09-2017.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2-2018.1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18.11-2019.0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01-2019.0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04-2021.05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1.05-2021.06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1.06-2022.12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2.12-2023.01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3.01-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