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开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勇党籍、公职,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陈勇出生于1959年11月,曾在淄博、济南工作,2015年7月出任德州市委书记,2019年12月卸任,2022年8月落马。
双开通报显示,陈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子女安排工作,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金返还、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