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怀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龙,缴获各类烟花爆竹3700余箱,涉案金额50万余元。
今年12月,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民爆物品排查中发现亲和乡宋某龙,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湖南、河北等处购买烟花爆竹运至怀仁销售,牟取高额利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12.12”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民警当场缴获各类烟花爆竹3700余箱,涉案金额50万余元。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嫌疑人除零售外,还将部分烟花爆竹出售给其他卖家谋取利益,其余线索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龙已被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怀仁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呼吁广大市民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燃禁售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怀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