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西资本圈
近日,山西两家公司因违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分别领到“罚单”。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山西证监局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7日对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市涌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其中,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被处罚,源于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个别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而忻州市涌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是由于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私募基金产品信息及投资运作情况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成立,注册地位于运城市盐湖区,注册资本4000万元,大股东为承德博翔龙商贸有限公司,实控人为自然人王岩,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忻州市涌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为忻州市属国企忻州资产经营集团旗下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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