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尧都区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65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7日17时起,将尧都区水塔街龙潭社区博浩源君临苑1号楼A座;水塔街汾泽社区滨河湾北区12号楼2单元、13号楼、14号楼2单元、15号楼;车站街办事处车站社区大宿舍小区戊字8号楼、9号楼;解放路办事处商会社区功臣小区;尧庙镇尧苑社区尧庙小区4号楼2、3、4、5单元,9号楼1、4单元,12号楼1、2、3、5、6单元,2号楼,5号楼,8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水塔街汾泽社区滨河湾北区12号楼1单元、14号楼1单元;尧庙镇尧苑社区尧庙小区4号楼1单元,9号楼2、3单元,12号楼4单元等区域继续实行高风险区管控,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
临汾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