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优化社区(村)疫情防控“六不准”
为全力做好群众服务保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在国家“九不准”和我省社区(村)防控“四必须”“十禁止”基础上,特制定我市优化社区(村)疫情防控“六不准”要求,具体如下:
1.不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置之不理;
2.不准采用硬质围挡封堵消防通道;
3.不准锁死、焊死家门、单元门、小区门;
4.不准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置;
5.不准防护不规范开展防疫工作;
6.不准拒绝“三出”“三返”人员进入小区(村)。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村)疫情防控处置落实专班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