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勇民翻着手机,收藏了好几条关于供销社报道的新闻。
半个月前,一则“湖北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的新闻引起了普遍的讨论,这让身为镇供销社主任的蒋勇民莫名其妙,他认为,供销社的重建从未停止,并非是从近年开始;但这条重建之路充满挑战,“现在很多乡镇的供销社都没有了,一旦重建,就要场地要仓库要盖房子要盖门面,钱从哪来?”
蒋勇民所在的镇供销社即所谓的基层供销社,在村级供销社普遍衰退的情况下,镇一级的供销社已经是这个体系的末端。
从下至上,乡镇、县、市、省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喇叭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以县供销社为界,整个体系呈现了两种运作形态:县及县以上的供销社机关九成以上由财政全额拨款,县级以下供销社,也即基层社,则大部分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形式存在,基层社自收自支。
这个体系在2021年实现了6.26万亿销售额,其主要销售品包括四类:农资、农产品、消费品以及可再生资源类,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社贡献了大部分销售额。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孙伟曾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任职4年,2012年至今10年的时间,调研了近三十省份、上百个县级供销社。在他看来,由于较少财政拨款,需要自负盈亏,基层社呈现了更加开放的形态。有的基层社没有实质业务,而是以出租即有资产为业务。有的基层社则是由涉农企业、农村能人以“开放办社”的方式组建,与原有供销社体系并无股权关系,这也是近10年的基层社重建中,一种常见的形式。
2019年全国供销社统计数据显示,在3万余个基层社中,承包、租赁的基层社占比为26.4%,停业、歇业占比6%,数据显示,其自营比例正在逐年提高。
就在舆论涌来时,蒋勇民正奔走于小镇上的一家大型超市(这家大型超市所占的场地属于基层供销社的资产),试图最后一次挽留承租供销社资产的超市经营方,守住基层供销社最后的收入来源。
从2018年承租开始,上述超市经营方所提供的每年20余万租金,用以补缴基层社原有职工社保并偿还历史积攒下的债务,如今,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小镇中的超市生意越来越难做,承租方已经打算停租或转租物业。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四份顶层文件为供销社改革提出要求、指明方向,在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要求供销社“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沿着这一政策方向,供销社在10年时间中改造、恢复、重建了近两万个基层社,但部分基层社的挑战依然存在。
经济观察报查阅了2021年数个县供销社的重点工作总结,其中部分颇为坦诚提及了目前部分县内基层供销社面临的困境,诸如“‘一点多牌’现象严重”、“县内各基层供销社绝大部分处于半瘫痪状态”等。
在多位供销社人士和研究者的眼中,供销社拥有庞大的网络,仍然具有较强的 “品牌价值”——尽管其正在随着人口代际的变化逐渐削弱,可以在农村流通市场发挥平抑价格、保质保量的作用,但其前提是需要推进诸如人员安置、债务清偿、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改革。
01
基层社“重建”?
孙伟说,基层供销社的改造提升并不是新鲜事,而是政策一直强调的方向。
实际上,基层供销社的改造提升并不是近期出现,也并非湖北一地。从1995年第一份有关供销社的顶层文件《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以来,类似的提法就反复出现于供销社体系的顶层设计中。
但在改革开放后,供销社基层社的数量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呈现逐步减少的态势,与政策期许出现背离。
《中华合作时报》在2013年刊登的《基层社的现状和未来》一文中提及:近年来,基层社的数量一直在逐年下降。有一个原因不可否认,就是重本级、轻基层,对基层社的支持不够。2012年全系统各种补贴有28亿元,但基层社仅得4000万元,只有七十分之一,平均每个基层社2000元。基层社空白面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省。
2013年也恰恰是基层社触底反弹之时。该年,中华供销总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至2015年基层社从1.9万家发展到2.6万家以上。
从统计数据看,2012年以来,基层供销社保持了逐步恢复的态势,从2012年1.9万家逐步上升至2019年的3.2万家,年均增长接近1800家,2019年至2020年则大幅增加超过5000余家。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提出“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后,多地出台了有关改造、重建、恢复基层社的相关文件,此次引发关注的湖北省,曾在2015年发布的相关意见中提出,要全面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程,并提出要经过三到五年努力,实现全省乡镇基层全覆盖。
在上述湖北省的新闻报道中提及,截至2021年底,湖北省基层社总数达1373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
襄阳市是此次湖北省重建中颇具成绩的地区,在上述新闻稿中也提及,襄阳市襄州区社恢复重建14家基层社,领办创办1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6家社属企业,社有资产达5000多万元,从一个较薄弱县级社蜕变成一类实力社。
襄阳市的基层供销社是如何恢复的?
襄阳市供销社在2021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中提及了2021年全市系统新建基层社11个,其中6个为村级基层社,“大部分新建基层社采取两社联合、村社共建等方式,与有意愿、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共建,与村集体共谋发展项目”,比如“宜城市南河村供销社便是与绿源丰专业合作社共建”,但也有“个别基层社仅挂牌,未开展实际业务,如老河口袁冲供销社”。
在成绩之下,上述报告也诚恳地提及了目前供销社面临的挑战,比如“有任务没政策,县级社为完成任务只能采取在一个点挂多个牌的做法,比如一个村级综合服务社挂着村级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个牌子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此情况并非只存在于襄阳,经了解其他地市州此现象也很普遍。”
在孙伟看来,基层供销社的改造提升是政策推动的方向之一,近10年来基层社呈现了逐步恢复的态势。但在数据增长背后,需要进一步增加基层社的活力,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农村。
02
一个基层社的运作
承租蒋勇民所在供销社的超市正在打退堂鼓,由于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同区域超市竞争激烈,农村购买力明显下降,尽管其所在的镇位于中国东部发达省份。
蒋勇民所在镇有两家大型超市,他曾经仔细观察过另一家竞品超市,白天这家超市生意更好,晚上则反之。蒋勇民的分析是,白天农民购物的比较多,另一家超市的价格更低,所以生意好,晚上镇里的居民购物多,承租超市的商品品质高,所以晚上生意好。
2018年蒋勇民带领基层供销社,走上街头,贴上广告,开始该基层社房产的第一次公开招标。
他迎来了两家竞标的企业,一家企业出价二十万零一千元,另一家企业出价二十万零八百元,前者得标,成为未来多年基层供销社主要收入的提供者。
2002年蒋勇民调到该地供销社任职伊始,蒋勇民就开始将门面出租,先是3万多块钱一年,后来逐渐增长到10万、11万一年,直至2018年的公开招标,这些出租的款项主要用来垫付员工的养老保险、供销社欠款等——一些曾经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年年还,3万、5万、8万,先是发放职工一年6000元的工资,接下来偿还职工垫付款”,蒋勇民表示,直至近年地方政府解决了供销社职工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该基层供销社才甩掉了一个历史包袱。
面对萌生退意的超市企业,蒋勇民奔走多次:“你承租我们的供销社的场地,是缘分,也有感情,你最起码再坚持4年,坚持到我退休,也让我们拿个好工资吧。”
对方沉默了,表示回去再研究研究,最后的解决办法是,该超市企业去找一家个体转租,但是蒋勇民就当不知道,也不和最新的承租方签订合约,租金收取依旧是来源于原先的超市企业。
目前,超市已经更换了新的经营者,在正门的超市标示外,边侧悬挂着竖牌写着“中国供销总社”某某镇“农村综合服务社”。
2015年后,在政策的推动下,蒋勇民所在区在另一镇重建了基层供销社,重建方式为由市级供销社出资,同时申请省级供销社的相关发展奖补金,在镇内建立了一个超过2000平米的建筑,但最终这个建筑仍然以物业租赁为主营业务。“出租了之,不挂供销社牌子”,区供销社人士表示。
03
合作化的系统
在同一个区内,还有20多处与蒋勇民所在供销社同级别的基层供销社,这些供销社辖属于当地区供销社。在若干年时间中,村一级供销社的资产基本处理,乡镇一级的资产呈留守状态至今。
上述区供销社人士表示20多处基层供销社加上企业,共计30多家,维持正常经营的企业只占一小部分,绝大部分的资产都是出租状态。
上述区级供销社在2021年刚刚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彼时,正逢国家增加养老保险滞纳金征收力度,考虑到地方政府未来可预期的财政负担等多重因素,当地政府一鼓作气,拿出超10亿的资金,对所有困难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了兜底,算是基本解决了以前的历史欠账。
与基层供销社需要自收自支不同,区级供销社机关在2016年由事业单位转为参公管理受上级供销社工作指导。
自2015年的改革文件出台后,其所在的区供销社,也尝试过和社会企业进行股份合作,但因为既有的职务身份,区供销社的决策者们对市场化改革的动机和意愿并不强,目前社属企业除了少部分烟花爆竹、农资、棉花等此前专营系统内的品类,很少会进入真正市场化的领域内。目前,该供销社社属企业的年平均总营收在200-300万之间。
2021年全国供销社系统实现了6.26万亿销售额,其中农产品和日用品销售额占比超过65%,两类产品也是供销社系统的主营业务,其次则是农资类产品和再生资源类产品。
在改革开放前,供销社体系是农村大多数商品统购统销政策的执行者,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统购统销政策逐渐退出过程中,又成为农资、棉花等产品的专营机构,直至专营体制的退出。
持续多年的专营制度并未能够实现政策既定的“制止多头插手倒买倒卖,解决市场、价格混乱的状况,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目标。彼时,专营机构将末端网点承包给个体户的现象已经大量出现。
2005年南方农村报和广东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研讨会中提及,真正的情况是,大多数供销社、农资公司和农业“三站”将农资经营权承包给了个人,而个体户又“挂牌”给其他人销售。
与会法学专家认为,农资专营在相当程度上保护了专营企业的高额垄断利润,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肥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农资经营者在专营体制下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同时,农资专营制度并不能消除假冒伪劣现象。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发现,不少农业“三站”便出售假劣农资。
此后,专营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除了个别省份在个别品类上仍维持了专营制度外,农村农资、消费品真正融入了市场经济。
供销社体系也彻底地涌入了市场的潮流之中。
在市场化改革中,供销社体系维持了其在农资、消费品、农产品方面的优势,并开拓出可再生品类的市场空间,总社和部分省社的社有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了十余家上市公司;县级及县级以下基层供销社则以更为丰富和零散的方式,贡献了大部分的销售额。在孙伟的调研中,基层供销社往往以土产、日杂、百货、农资、五金商店的形式出现。
在此次供销社受到普遍关注后,一些媒体报道中将供销社体系的销售额与沃尔玛或中石油进行类别,孙伟认为这种类比毫无道理,这是完全两种不同的体系,“供销社并不是以股权链接的紧密组织,每级供销社资产是分级所有,属地化管理,整个供销社系统是由成千上万的法人组成,呈松散的状态,”,孙伟说,其销售额计算口径也有诸多不同,孙伟介绍,有的改制后的供销社企业,其销售额依然纳入了供销社的销售额统计中。
孙伟认为,一些研究和媒体报道提出了把供销社建成全国范围的商贸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农产品物流和加工企业等构想,但此类观点只是着眼于供销社外在的整体形象,未深入了解或选择性忽略分级管理和分散经营的独特体制,可谓是与实际情况谬之千里。
对大部分人来说,理解供销社体系是困难的,它与传统行政体系不同,尽管上级供销社可以对下级供销社的工作进行指导,但本级地方政府往往有着更大的影响力;同时,这个体系也与拥有清晰股权结构的国央企不同,不同层级间没有形成统一的股权结构——一个例子是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的社有企业中包括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省级供销社也有龙头农资集团,比如安徽辉隆,但彼此间并无股权关系。
理论上,供销社是一个自下而上汇集的系统,县级社是基层社的联合社、市级社是县级社的联合社,逐级而上直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但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省份乃至城市都有自己的形态,各地的供销社组织也诸多差别。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供销社由国资委监管,同时与城区供销社已消除资产分级障碍,组建了京农控股、亿客隆、世欣控股等企业。
04
萧山样本
1999年,萧山区供销社迈出了艰难的一步。
1997年,供销社体系内出现了社员股金挤兑风波,萧山区供销社也受到了巨大影响,在1999年,应对挑战,萧山区实施了清退社员股金、进行产权重组、置换职工的身份与工龄等措施,其结果是萧山区供销社开始真正意义上脱离政府管理序列,以企业形式运行,并一直持续到如今。
与全国绝大多数的县级供销社对比来看,萧山区供销社最大的区别就是自收自支,不纳入编办,也不参公管理。该社有关负责人说:“我们现在的员工没有公务员身份,也不单独编制。管理模式参照国有企业管理,但是和真正的国有企业又不一样,因为我们不纳入财政预算。而其他国有企业是有财政保障的。”
在1999年改革后,萧山区供销社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即是萧山区供销社,也是浙江万丰企业集团——一家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供销社下辖了33家一级企业,其中区供销社全资、控股20家,其余由部分自然人或其他企业参股,在2000年市场化转型初期,供销社将部分股权受让给企业管理层,以激发活力。
这部分股权在2017年大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完成回购,彼时的管理层大部分均以退休,分散的股权设置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两次改革抉择,推动萧山区供销社改革摆脱了大多数县区供销社面临的困境,最新数据统计显示,萧山区供销社年营收超100亿元。该社现有成员企业33家,其中全资企业20家(含基层供销社6家),控股企业1家,参股企业13家。2017年,萧山区纳入了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萧山区供销社的经营范围涵盖农资化肥、种子种苗、成品油供应、医药批零、酒店旅游、房产经营、再生资源、农产品购销等多元化产业。
萧山区供销社有关负责人表示,原因在于该社的体制机制和绝大多数县级社不一样,比较灵活。灵活的点最大体现在该社真正用市场化管理运行的模式来参与为农服务和社有经济的发展。
这种效率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让萧山区得以更好的履行其服务三农的宗旨。
在农资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方面,萧山区供销社构建了以萧山农资公司为龙头、农资示范店为主体、庄稼医院为基础的现代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销售总额7.19亿元,目前萧山区内化肥市场占有率在80%以上,农药市场占有率在65%以上,粮油种子供应率达90%以上。
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方面,依托农产品专营店、水果批发市场、供销茶叶市场以及托管农贸市场,打造了“供销快购”“供销惠农”“有得儿菜”等线上品牌,助推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齐头并进。
“打个比方,如果在为农服务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给农民送种子以及开展其他一些服务时,地方政府并不会提供资金给该社,基于此,萧山区供销社只能自谋出路,自己赚钱,尽力开拓经济发展路径,走向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企业治理的方向”,该负责人说。
在该负责人看来,只有当供销社完成市场化改革,并且能够通过市场获得经济效益时,才能真正完成服务农业的目标。“假如我们没有经济效益,我们只是打口号,我们只是去承担职能的话,那我们也做不下去了,萧山供销社也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该负责人说。
孙伟曾经多次调研萧山区供销社的改革路径,在他看来,萧山区供销社抓住了市场化改革的机遇,在山东、新疆、广东等地区,供销社社办企业也有很好的案例。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并表示“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在孙伟看来,供销社在乡村振兴中有重要的价值,一方面供销社可以成为党和政府为农服务的有力抓手;另一方面,供销社可以发展农村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供销社能够依托农资公司,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流转和托管、粮食烘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设计、打造品牌等延伸业务;依托百货商城、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畅通农村商贸流通,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关键是应该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孙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