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新一批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我省运城名列其中。这是继第4批太原、第5批大同获批准之后,我省第三个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设立,既是对运城市近年来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充分肯定,也将成为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此次是国务院同意设立的第七批跨境电商综试区。批复要求,该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六批的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据了解,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国务院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企业享受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关便利化、放宽进口监管等政策。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指导运城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和建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能级,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