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赢了官司就一定能拿回钱吗?就这个问题,下面请河南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梅建桥给我们解读一下。
河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 梅建桥
这涉及到案件“执行不能”的问题。有一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确实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客观上无法执行,对这种情况可以称为“执行不能”。
多种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在实践中,有许多当事人有这样一种“错误认知”,只要案件胜诉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就能坐等法官把钱“送上门”,当法院已经穷尽各种手段依然无法找到任何财产线索、无法执行到位时,就认为法院开了张“法律白条”,是法院执行不力!这是对“执行不能”的错误理解。胜诉权益能否兑现,最根本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执行不能”本质上是申请执行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和交易风险,并非法院执行不力所致,需要通过破产、社会救助等制度予以解决。
穷尽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为了更加有效解决“执行不能”问题,河南法院积极推行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各级法院设立专门的终本案件团队和监管专员,对每一个进入终本的案件严格审查,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才能纳入“终本案件库”进行管理,同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被执行人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经济活动中要注意防范,交易前要加强对交易对象信用度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尽可能让对方提供有效担保,避免交易风险!
通过梅局长的讲解,相信大家对“执行不能”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我们也相信,随着诚信社会和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赢了官司拿不回钱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供稿:执行局梅建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