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的律师声明已发出,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细思极恐。请看:第一句“至今,从没有伤害他的身、心”,首先占领道德的制高点;第二句感谢对方父母,你看我离婚了还是很有素养,很有家教,你爆我的料显得你很没品;第三句为了你们着想,你们还想怎样?(金钱乃身外之物);后面的就是反正离婚协议等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已经签好,你又能耐我何?再后面,你是个情绪性的人,性格冲动,我一直理性面对(绵里藏针,引导舆论向汪性格方面思考);第一段最后一句,停下纷争,你才能生意兴隆。
最后一段把自己洗白白,律师声明之典范,好律师就是不一样。在娱乐圈里混的人,还是很会保护自己,最起码舍得找专业律师(不少钱呢),在律师方面付出的多得到的更多。汪虽然多金,却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所以给人一种很拉胯的感觉。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吃瓜群众的瓜子不是白吃的,这种纷争体现了大陆和台湾的两种价值观,也是台湾社会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