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关于
实行全区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第112号
鉴于当前太谷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准确落实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尽快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一、从11月20日7时起,对全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期间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居家。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区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全部实行线上销售,定点配送,不得线下交易。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四、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各类学校在临时静态管理解除前不得开学。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全区民生类和重点项目、企业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其他项目、企业一律停工。
五、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群众非必要不离谷,来谷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执行相关防疫政策。
七、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核酸检测时,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城区)、村(社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