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子公司连续两年虚增营收数十亿,证监会拟对3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ST星星1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18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少计商誉减值损失等违法事实,公司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3.84亿元;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1.92亿元。证监会拟决定:(一)对星星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二)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的罚款;(三)对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四)对张绍怀、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的罚款;(五)对李娟、王君、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另拟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拟对杨述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据证监会认定,星星科技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情形。其中,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董事、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刘琅问组织、实施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对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