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记者赵晓雯)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网络交易必须谨记“八不得”。
网络交易“八不得”包括:不得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暗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相互刷单(交易)刷评(评价);不得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活禽交易活动和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凡含有销售野生动物、活禽交易的信息,一律删除或关闭;不得制作销售侵犯专利、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附加条件;不得搞先提价再打折,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日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按照要求,各电商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诚信经营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