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省农村人居办获悉,山西省将在省级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开展农村公共浴室建设试点。今年,省财政投入奖补资金1000万元,支持50个试点村建设农村公共浴室。目前,试点工程已经启动。
“缺什么补什么”是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原则之一。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群众对生活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山西省将农村公共浴室建设列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
农村公共浴室试点建设资金筹措以政府引导、农民自筹为主。同时,各级财政建立奖补机制,对节能环保、建设运营管理好、群众受益面大的试点适当给予奖补。省级财政分别从2016年新实施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和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专项奖补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共计1000万元,用于50个农村公共浴室试点建设,平均奖补20万元。
按照试点方案,村委会是公共浴室试点项目的建设主体,浴室建成,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遵循市场规律,可采取承包、托管等多种形式管理好、运营好公共浴室,确保农民群众持续受益。浴室试点可以为一个村服务,也可以覆盖周边几个村。
节能环保也是此次试点强调的重要原则。浴室的主要设备不采用传统燃煤为主的高耗能、高污染锅炉,鼓励采用太阳能光热(伏)、天然气(沼气)、电能等低碳节能设备和技术。而且,还要符合村庄整体规划,注重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的协调统一。
同时,农村公共浴室建设还将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对具备施工能力,有一定比例贫困户参加的“农民合作社”,可采取议标方式,优先承包工程,使贫困人口获得劳动报酬,增加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