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求《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和《运城市古堆泉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市人民政府起草了《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和《运城市古堆泉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并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座谈论证和征求意见,对草案文本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2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2月7日之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方式:0359-26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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