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多区域、多点位相继出现新 冠病毒 阳性人员,疫 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在全县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精神,有效阻断疫 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疫 情防控办决定,即日起,全县暂停一切非必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县范围内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各住宅小区(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出家门,按照属地村(社区)统一组织有序进行核酸检测;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禁止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性活动。
2.除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保供企业外,所有经营性场所(宾馆、酒楼、饭店及各类小门市、小卖部等)暂时一律关停;非经营性公共场所(包括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交车(包括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主管部门临时征用的除外)。
3.确需上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干警、医护人员、物业人员、社区工作者及服务保障疫 情防控工作相关人员,一律到指定地点住宿,静态管理期间不得回家。
4.经批准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医疗机构、药店、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一律实行闭环管理或封闭管理,严格落实疫 情防控主体责任。
5.居民群众生活物资,由保供单位统一安排配送;特殊就医群体由120予以保障;特殊用药群体采取药店直接配送方式予以保障。
6.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佩戴好N95口罩,等待120救护车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对拒不执行疫 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村(社区、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
8.疫 情当前,需要和“病毒赛跑”,请广大居民予以理解。我们争取以最短的时间遏制疫 情发展势头,紧急措施可能会给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如有生活需要,请与所在村(社区)联系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