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一老太太在超市购物时,因一块75元的猪肉未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被超市罚款2万元。
老太太的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已调查处理此事,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老人已交的3000多元罚款。
事实上,自助收银,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信任。面对这种信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自律。但超市与顾客之间终究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关系,不是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关系。
因此,无论顾客是否有意“漏扫”,超市都无权对顾客的行为进行处罚。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类似的情况,但“私刑”不能代替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需要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