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悬 赏 执 行 公 告
(2022)鲁执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永汇兴业工程设备配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万新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唐万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万新,男,1964年4月3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曾用公民身份证号:650103196404031819)。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19)鲁民初32号
执行案号:(2022)鲁执2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2亿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
未履行标的额:2亿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0531-51797733。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