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盂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郝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富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在职务调整、火工品审批、安全检查、承揽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富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富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疫情防控中两起失职失责问题
现将查处的2起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君静默期间违规办理通行证问题。2022年10月17日,在全市“四区”实行全域静默管理期间,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君接受违规营业的某便利店主请托,安排下属违规为该店主办理《山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致使该店主多次凭证出入闭环管理小区购买物资私自售卖,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风险。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君党内警告处分。
二、云州区倍加造镇独树村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问题。2022年10月11日,全市“四区”实行全域静默管理以来,倍加造镇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思想松懈麻痹、作风松散漂浮、履职尽责不力,对市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指出独树村疫情防控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走过场、搞形式,致使该村多名村民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并被确定为高风险区。经研究决定,给予镇党委书记程叶生、镇长张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镇武装部部长、独树村包村干部刘泽,副镇长、谢疃村包村干部王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独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建东,谢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