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筑牢我县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10月31日至11月1日中午12:00。
二、检测对象:
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人口等)。
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的居民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3岁以下的婴幼儿可不进行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采样二维码或身份证进行核酸采样,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提倡减少活动。行动困难和正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人员,流动采样队将上门采集。
(二)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村、社区网格员上门登记工作,并加入微信微网格联络群。
(三)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含铁路职工往返通勤和短期驻扎人员以及辖区企业、工地、宾馆、酒店、医院、各类门店等单位的人员)
(四)采样时要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采样前1小时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向网格员报备后可不参与本次核酸采样。
(六)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采样现场秩序,对干扰、阻碍核酸采样,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特殊时期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