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祁县爆发聚集性疫情后,晋中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便赶赴祁县,就相关问题开展调查。
10月8日,晋中纪委印发《关于祁县“10·5”聚集性疫情 相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责令祁县县委、县政府向晋中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对 41 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20人,县处级干部 4 人、科级干部 11 人、一般工作人员 25人。
据通报,晋中市纪委监委对祁县分管疫情防控的政府副县长韩慧平、县卫健体局局长李义明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联系乡镇的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丽涛、县人大副主任庞斌、县政协副主席王建刚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对祁县古县镇党委书记赵永旺、镇长李晓宇、分管疫情防控 的副镇长李瑞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对下古县 村包村领导段守富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包村干部董邦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对镇疫情防控办人员郭峰(公益性岗位)作辞退处理;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高有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罢免其村委主任职务;对村委副主任王宝娟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对祁县昭馀镇党委书记张英杰、镇长闫文炳分别给予党内警 告处分;对分管疫情防控的副镇长孙佳星、丰泽村包村领导张志斌、包村干部闫旺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渠瑞国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干部杨晓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东关综合市场负责人范晶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对祁县森林消防大队队员王正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林业局副局长马继承、县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王俊杰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县林业局局长刘奇彪进行诫勉谈话;分别对县森林消防大队马振江等15名现场赴宴人员谈话提醒。
10月8日,祁县开展第四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核酸采样检测243305人次,除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7名初筛阳性人员外,其余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祁县目前共发现阳性感染者5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