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听证工作的要求,9月27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一届听证员聘任仪式,37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专业人士受聘为听证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建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段兴金主持会议。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禹静怡宣读了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聘任听证员人员名单,与会领导为受聘人员颁发了聘书。听证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并作出庄严承诺,表示今后将秉承公正立场,履职尽责,依法听证,传递检察正能量,架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助力解开当事人心结,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白建云对新任听证员表示了祝贺,并就如何高效地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和期望:
一是充分认识检察听证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听证员工作的荣誉感。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听证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从我国司法的人民属性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是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制度设计,也是检察机关案件审查和司法说理方式的制度创新。检察听证有利于提升办案质量,有利于保证检察权公正履行,有利于提升办案效率,有利于检察机关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检察机关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了解当前朔州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基本成效,切实增强做好听证员的责任感。按照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 2020年以来,全市开展检察听证397次2039人,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370件。检察听证是司法民主、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开展检察听证不能单纯地追求数量,而是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当开展检察听证。目前检察听证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重大、疑难、复杂、需要释法说理的案件。
三是增强“四个意识”当好“四员”,增强做好检察听证工作的使命感。要增强公正意识,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要增强履职意识,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
聘任仪式结束后,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志华对新任听证员进行了培训,并带领各位听证员参观了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随后,2名从听证员库首次抽取的听证员参加了市院组织召开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