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消息:为了加大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山西将给与县(市、区)资金支持,奖励资金包括落户人口奖励资金和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
从8月12日开始,山西将以各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加大对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较多县(市、区)的支持。对财政困难的县(市、区)给予倾斜,缩小县域间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上的差距,推进县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两个均等化”。考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成本差异,对跨省落户、省内落户和本市落户实行差异化的奖励标准。
对于奖励资金包含的内容,备受群众关注,对此,山西晚报记者获悉,奖励资金测算公式为:奖励资金=落户人口奖励资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工作努力程度奖励资金。
其中:
落户人口奖励资金=落户人口奖励资金总额×某县落户人口民生支出+县级落户人口民生支出。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总额×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支出+县级义务教育支出。
工作努力程度奖励资金=落户工作奖励+接收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奖励。
对此,网友有各种评论,大致如下:
1)农村人本来就少了,再鼓励迁移户口,农村人就越来越少了;
2)农村土地本来已经确权了,如果户口迁移了,那么已经确权的土地就可能只剩下“使用权”了,确认了的“权”就被变现回收了;
3)对县市区“迁移农村人口落户城市”进行“工作努力程度”奖励,是在鼓励政府工作人员忽悠农民,变相割农民的韭菜;
4)现在农民可精明了,谁会上这种当?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