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条公众号文章“声明”,直接上图!落款为: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西省书法家协会,但此文有很多基础错误,笔者不才,但也想请教一二。
首先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做为一个省级重要的人民团体单位,如此重要的声明是不是需要盖上公章以显示其严肃性;
其二,该“声明”多次出现“我会”这样的字样,不知是指哪个会?山西省文联?还是山西省书协?还是一个“我”字可以代表两家单位?谁有权利一个人代表两家单位发“声明”?
其三,笔者查了一下前十一届“百龙卷”书法展,山西省文联及山西省书协历任领导都站台并参与该书法展,此次“声明”所指的“欺骗”是主办方假冒两家单位呢,还是主办方今年未经允许擅自作主?
其四,发布该“声明”的账号为:山西书法,注册信息显示为山西省书法家协会,我就想知道,山西省书法家协会能不能代表山西省文联?
其五,笔者查遍山西省民政厅官网和山西省编办官网,没查到“山西省书法家协会”任何相关注册信息,想知道“山西省书法家协会”是不是一个合法社会组织?
写到这里,突然有个困惑,难道是山西省文联竟然“不会”写作文么?
不应该吧,我国基础教育很重视“写作文”,从小学就开始培养学生轻松写作文了。
那么,一份“声明”中如此多的“基础错误”,因何而来呢?
壹君:yi-jins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