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西省工信厅网站公示了山西省化工园区拟认定名单(第一批),确定10家拟认定化工园区。
根据《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认定应同时满足15项条件,包括:设立手续完备,有明确的面积和四至范围;安全风险等级不得为A级或B级;并设置专业化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控能力,并按要求落实到位。编制产业规划和总体规划,产业规划要结合当地土地资源、产业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省、市产业发展规划。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具备危险废物100%收集的能力。认定园区总评分应在60分及以上等。
山西省化工园区拟认定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