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河津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多起涉疫违法行为,对7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4日,白色上汽大通商务车车主薛某、司机杨某分别在2022年8月17日、18日、19日上午10时许从西安务庄地铁站拉18人回河津,在即将到达河津高速出口时,为了逃避防疫检查,私自安排出租车司机宋某在高速公路西辛封段将乘客接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河津市公安局清涧派出所依法对薛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杨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宋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
2022年8月23日,王某、李某、韩某在高速西口疫情检查站接受检查时,均使用备用手机出示行程码逃避检查,被工作人员发现,移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河津市公安局阳村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7日,裴某擅自运营黑出租自西安返回河津搭乘多名乘客,在明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在进入高速收费站前,在路边让车内乘客下车步行收费站以逃避疫情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河津市公安局阳村派出所依法对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