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关于解除全区静态管理的通告
第42号
自2022年8月27日全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以来,广大市民踊跃响应支持,社会秩序井然,连续3轮区域核酸检测顺利完成,8月29日第三轮783269人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本着“解封不解防”的原则,决定自2022年8月30日零时起解除全区静态管理,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第一落点”管控。恢复“第一落点”常态化管控,严格执行“第一落点”管控有关措施。
(二)严格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进入景区、景点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限流管控措施。景区景点、大型商超、规模型夜市、图书馆、体育馆恢复正常营业,执行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开放措施,并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严格公共交通防控措施。区域内公交、客运车辆全面恢复运行,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餐饮单位防控措施。全区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恢复营业后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一律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六)严格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措施。区域内影剧院、棋牌室、足浴店、健身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馆、按摩店、游戏厅、KTV、酒吧、网吧、游戏(艺)厅、台球厅等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七)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管理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广场舞、健身操、大合唱等聚集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希望广大居民珍惜、维护来之不易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齐心协力筑牢榆次疫情防控屏障。
榆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阳泉城区有序解除全域静态管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区域3轮核酸检测结果,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阳泉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8月29日下午3时起,有序解除城区静态管理状态,除市第三人民医院等重点区域外,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重点区域为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实施静态管理,继续实施“不出不进”,非必要不离区域的管控要求。
二
除以上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解除静态管理措施,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经区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能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方可有序恢复营业。
1. 大型商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限流开放。宾馆、酒店、旅馆、民宿等可正常恢复营业。零售药店实行不进店无接触销售。
2. 图书馆、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棋牌室、洗浴、美容美发、足疗店、按摩店、歌舞厅、KTV、酒吧、各类餐饮机构、剧本杀、网吧、游戏(艺)厅、台球厅、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等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景区景点经评估后实行“错峰、预约、限流”开放,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3. 各类诊所、药店继续暂停使用和销售“一退两抗”、感冒、咳嗽药品。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立即上报区市场监管局、区疫情防控办。
4. 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业。
5. 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展会、培训及演出等群体性活动。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6. 养老服务机构、救助机构、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7.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后方可开工。
以上临时性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公告。
三
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市外、省外所有来(返)城区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执行相应管控政策。对瞒报、虚报、谎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
允许开放的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消杀。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同意恢复营业后,要按规范定期消杀。
在遵守防疫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5日内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安排专人严格测温、查码,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持“绿码”通行。对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区防控办报告,对核酸检测超期人员应积极提醒开展核酸检测。凡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纪查处。
五
没有社会面感染者不等于“零风险”,解除静态管理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主动报备,到发热门诊就诊。尚未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剂次接种的居民,按照“知情、自愿、同意”原则,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高免疫力。
(总台记者 张说地 董琪琪)
晋城市主城区解除静默管理
8月29日,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解除主城区静默管理。
8月29日下午,经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主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县城镇所在区域,含丹河新城)除8月28日发布的《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确的静默管理和临时管控区域以外的区域,可解除静默管理,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控措施。
8月28日,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通过综合研判,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重点区域管理措施。
《通告》规定,静默管理区域:对阳性人员居住小区晋城市城区南村镇南景苑小区、南街街道办事处文景苑小区继续实施静默管理。静默时间暂定4天(8月29日0时至9月1日24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静默时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生活物资配送到户,所有人员实行每天1检,上门开展核酸采样。
临时管控区域:
1. 泽州县犁川镇水城村、犁川镇杏树村,南村镇镇政府所在地。实行“人不出区(村、小区),错峰取物”,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所有人员实行每天1检。管理时间暂定4天(2022年8月29日0时—9月1日24时)。
2. 对城区圣亚购物广场、南村万通驾校、岭杰小区北门附近农业银行、凤西广场电信营业厅、凤西广场对面民生超市、文景苑晋合超市、南村老街门口肉丸店、泽州县犁川镇狸猫泉超限站、泽州农商银行(犁川支行)、南村镇新月市场俊朋联通(A区11号)打印店、山西银行泽州南村支行(育苑小区)、南景苑超市旁的一个蔬菜店、中和万家超市、沙县小吃(原太行报社办公楼对面)、南村劳保店、金辇大酒店、锦呈礼宴、麻将馆、南村镇唐仁大药房共19个病例活动场所,自进行消杀后停止营业静置7天。
《通告》要求,其他区域:主城区(城区、泽州县城镇所在区域,含丹河新城)除静默管理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主城区于8月28日、29日再开展2轮核酸检测,29日采样结束后视情况解除静默管理,9月1日(第7日)再开展1轮核酸检测后恢复常态化防控。其他县(市)可视本辖区密接、次密接风险研判情况于8月28日自行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9月1日与主城区同步开展1轮核酸检测,期间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主城区,因就医、特定公务、求学等原因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暂停举办各类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文艺表演、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会议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
密闭型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包括棋牌室、商场、网吧、健身场所、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舞厅、游戏游艺厅)、酒吧(清吧、慢摇吧)、桑拿、足浴、按摩店、瑜伽馆、台球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
超市、农贸市场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人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已开学的寄宿制学校,具备封闭条件的,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并佩戴腕带。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为48小时内),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记者 李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