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8月20日,我县发现一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现就做好全域静态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20日18时起,全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县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二、全县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宾馆、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体育场馆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七、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社区同意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来夏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八、在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核酸采集、宣传发动、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3天(8月20日18时——8月23日18时),随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